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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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好意同乘:无偿搭乘的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评注索引

《社科院》:【好意同乘情形下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减轻规则】侵权责任编(第二册)第501页

《王利明》:【无偿搭乘情况下减轻机动车使用人责任】侵权责任编第181页

《杨立新》:【好意同乘规则】侵权责任编第302页

《中南徐张》:【好意同乘中的交通事故责任】第1422页

《杨代雄》:【好意同乘中责任人的责任限制】第1072页

条文对比
《侵权责任法》
无对应条文
《民法典》英文译本
Article 1217.  Where a traffic accident of a non-operating motor vehicle causes harm to the free passenger, if the liability of the traffic accident is assigned to the motor vehicle party, the liability for compensation shall be reduced, except where the motor vehicle user intentionally or gross negligently caused harms.
《侵权责任法》英文翻译
无对应条文
 
侵权责任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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