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
 首页 | 世界侵权法学会 | 东亚侵权法学会 |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评注索引 | 简明中英文侵权法词典 | 学者论坛 | 判解研究 | 新闻动态 | 法律书屋 | 研究资料 | 教学服务| 站内搜索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负的社会责任】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评注索引

《社科院》:【饲养动物守法要求】侵权责任编(第二册)第787页

《王利明》:【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侵权责任编第282页

《杨立新》:【动物饲养人的行为规范】侵权责任编第446页

《中南徐张》:【饲养动物应履行的义务】第1466页

《杨代雄》:【饲养动物的社会责任】第1095页

条文对比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民法典》英文译本
Article 1251.  Breeding animals shall b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aw and regulations, respect for the social ethics, shall not disturb the life of others.
《侵权责任法》英文翻译
Article 84.  Breeding animals shall be in compliance with the law, respect for the social ethics, shall not disturb the life of others.
 
侵权责任法全文
学习中心
版权声明:本系统版权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享有,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严禁转载、镜像,后果自负。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隐私策略 | 网站地图 |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2025      v 0.31
网站联系方式: chinesetortlaw@gmail.com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